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圖書館委員會設置要點
94.08.18 行政會議
一、依據:
(一) 90 年 1 月 17 日 總統令頒之「圖書館法」。
(二) 93 年 6 月 23 日 修正之「職業學校法」。
(三) 93 年 11 月 4 日 教育部令頒之「職業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二、目的:為促使本校圖書館館務發展符合現代化、資訊化、多元化的需求,
支援教學與學習,提供學習資源以及書刊、雜誌之採購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設置「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圖書館發展委員會」 ( 以下簡稱本會 ) 。
三、任務:
(一)擬定本校圖書館發展計畫。
(二)釐訂各項圖書館有關規章。
(三)協助圖書館館務之推展及相關推廣教育活動之辦理。
(四)規劃圖書、雜誌及視聽媒體等經費之運用與分配。
(五)審查圖書、雜誌及視聽媒體等之採購事項。
(六)其他校務行政協辦事項。
四、組織:
本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圖書館主任為執行秘書,各處室主任、校長室秘書、系統管理師及各群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為委員。
前述各項工作之人員均為無給職,不支領任何費用。
五、會議: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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