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維繫及增進夫妻的感情
夫妻吵架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日常夫妻吵架的原因包括:配偶有外遇、親屬關係不和諧、處理金錢的方式不同、配偶有不良嗜好、配偶離家出走、夫妻感情不睦及對子女的管教態度不一致等。茲針對幾個婚姻產生危機的問題,提出夫妻感情維繫及增進的方法。
一、愛與關懷的表達
愛存在於婚姻中是婚姻的幸福,它的出現,乃是幸運或許多年的努力與耐心的結果。
許多人在結婚之初,都以為他們係因相愛而結合,事實上那可能是性衝動、恐懼、或渴望被讚許。在求婚期裡個人常失去其大部份的判斷能力,因為狂喜的感情,社會的期望而許下結婚的諾言。所以,不一定所有結婚的人都因真愛而結婚,而幸福的婚姻也未必一定要在結婚之初即有愛。幸福的婚姻靠日後愛情與關懷的培養與表達。它有四項重要的成份:容忍、尊重、誠實、和為雙方的利益而想要在一起的慾望。在一個可行的婚姻中雙方都覺很相處比獨處為佳。他們的結合也許並不帶來狂歡,也許並不「摯愛」,但是他們相處,不覺寂寞,且有共同的滿足。
不善於表達愛與關懷的人有二種類型:一種是木訥於言,表現不出他的心意;一種是不願意表達愛與關懷。前者稍加提示,常可改變,即使不能改變,也因其天性如此,而較能為配偶體諒接受;後者不是太高傲、輕視另一方,便是太自卑、不願對方比自己優秀、不願看到對方滿足的快樂。果真如此,他們的婚姻應加以檢視,否則很難圓滿維持。
愛不是油腔滑調、不是絢爛無邊,但是愛需要小心滋潤、小心培養。建議夫妻們,不要吝於表達你(妳)對他(她)的愛與關懷!
二、性生活的協調
良好的性生活能滿足和滋長情感,它是幸福的一股重要力量。然而多數人以為不滿意的性關係是造成惡劣婚姻的重大因素,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不滿意的性關係是婚姻不和的症狀,但不是主因。性生活的協調隨著雙方的情緒、身體狀況及兩者的感情的起伏有所而不同,也因為它常受環境的左右,所以引起不適應的症狀。
三、親屬關係的處理
在婚姻生活中,親屬關係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直接影響婚後夫妻的感情。有些人能與配偶的親戚愉快相處,有些人在親戚交往中卻顯得十分敏感、不安,希望擺脫這些關係的束縛。
一個良好的親屬關係有賴於下列條件:(一)新婚夫妻必需(1)與配偶建立良好關係。(2)與配偶的親戚發展良好的關係。(3)與自己的父母重建關係。(二)長輩們需要:(1)體會孩子已成長、成婚,必需與配偶建立良好的婚姻生活。(2)認識自己的孩子應該與其偶的親屬和諧相處。(3)與媳婿及其親屬建立良好的關係。
四、金錢的支配
在婚姻生活中,金錢的爭執如下:
(一)在家庭收入不夠支出時,該買什麼東西,什麼東西不值得買,為最需要考慮的問題。當夫妻兩人來自不同的家庭、不同的生活背景時,金錢的觀念往往不同。習慣於花費的一方往往成為配偶指責的對象。兩人最好能多加商量,列出經費預算表。經費預算的項目應包括家庭的飲食費、住的費用、交通費、衣物費、醫藥費、社交費、娛樂費、水電費等等。當有多餘的錢,可做奢侈回的購買時,應輪流允許對方購買所想要的,避免堅自己的意見,吵鬧不休。
(二)在對於金錢支配的協調意見時,要多為對方設想。常見的爭執起於應拿多少費用補助長輩生活。新婚夫妻們在這方面的爭執最多,協調能力良好的,最後雙方都能退讓,對於雙方長輩的需要都能顧及。協調能力不好,有一方固執己見,則此種金錢及物質的給予常轉明為暗,各拿各的,甚至沒有考慮到兩人經濟的能力,最後家庭費用不夠,互相指責。
(三)誰控制金錢?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的答案。筆者認為,金錢的管制由節省的一方負責較佳,如此愛花費的一方將無大筆錢花用。但是,無論大權由誰掌握,兩人都應有點錢運用。所以,當夫妻任一方管理金錢時,記住!讓你的配偶有點自己的小財產。一乾二淨的剝奪方式,只能破壞夫妻的感情。
五、對兒女管教態度的一致
父母對兒女的管教方式,大致可分為權威式的、民主式的及放任式的。剛結婚的夫妻都以為他們會愛小孩,因此管教方式及態度大概會一致,直到小生下後,才發現原來他們的管教態度有很大的差異。他們往往以幼時他們父母教育他們的方式去教養小孩,也因此,兩個人對小孩的管教方式會有所不同。
在所有的研究結果中均顯示,當父母管教態度一致時,小孩比較快樂有較良好的生活適應----不管他們的父母所採用的管教方式是那一種。因此父母應避免在小孩面前爭論管教的問題,更忌諱二者的管教態度完全相反,使子女在心理上無可適從,在行為上缺少準則,導致未來行為的不良適應。
六、家庭危機的處理
俗云:「貧病夫妻百事研」,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時,夫妻的感情也是面臨考驗的時候。不管是丈夫失業了,或是經營事業失敗了,或是夫妻、子女中任一人患了重病,首先他們要面臨的便是經濟問題。這時候心情的焦慮、苦惱、悔恨可想而知。家庭面臨危機時,夫妻相互的慰籍、相互的勉勵,可使危機化解。相反的,推卸責任、譏笑對方無能、抱怨、批評,可使危機火速增加,不僅夫妻生涯面臨破鏡邊緣,更使家庭一蹶不振,全家受苦蒙難,實是不智之舉。
七、生活習與不良嗜好的適應及改良
個人的生活習慣及嗜好是積久成習的,夫妻在結婚以前便應該認識這一點,千萬不可以認為結婚後,配偶會輕易受影響而改變。有些夫妻在結婚前只注意到對方的優點,忽視了對方的缺點,直至婚後不能適應時,才大嘆後悔,經常為生活細節吵架。
生活習慣的不同,在最初較難適應,日子一久,也就視若無睹。不良的嗜好如抽煙、喝酒、吸毒常伴隨著生理因素,有時需靠醫生的幫助,採用藥物治療的方法,不只個人的努力可以改變。要靠不良嗜好者本身、家人、醫生等的同心協力才可完功。
八、家事的分擔
隨著家庭型態的改變,在夫妻雙方都出外工作的情況下,家事的分擔在夫妻恩愛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這表示夫妻互相體會勞苦,互相幫助。
當太太為身兼數職而煩惱時,嘮叨是沒有用的,但也不能三緘其口,默默勞苦,這樣先生不但不知道你有辛苦,還很習慣什麼都讓太太做。
兩人有時間、有心情的話,應設法將一定要做的家事逐項寫下來,從洗衣、煮飯、買菜、掃地、施地、倒垃圾、為小孩洗澡等,再瑣碎的事都列出,包括澆花、折棉被等等。讓先生知道,該做的家事有多少。
不過,太太應切記,當先生幫忙做家事做不好時,千萬不能奚落或責備他,應代之以鼓勵,慢慢訓練他。否則先生在遭受挫折後,便很難主動幫忙做家事了。
九、責任感的建立
責任感的建立是維持幸福的基本條件。在一個家庭中,丈夫有責任供給家庭所需的種種費用;有責任照顧妻子、兒女的安全;也有責任給妻子、兒女快樂的家庭氣氛;必須負起教養兒女的責任;同時要解決家庭內的種種問題及糾紛。妻子有責任佈置一個安適的家庭,讓先生及儿女樂於待在家中;有責任協助丈夫管理角庭的支出,使柴米油鹽等無慮;有責任照顧先生、子女的起居生活,使衣食無缺;有責任與先生共同教養子女,使能正常成長,有責任使先生快樂……。一個美滿的家庭生活,必須雙方都有適度的責任感。缺乏責任感的人,將不能享受圓滿的婚姻生活,夫妻的感情也難長久維繫。
(本文摘自民國75年,郭靜姿,我倆長相久。姻綠路上情理多,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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