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是「台灣女孩日」,我國兒童指的是未滿12歲之人;少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但在國際上兒童泛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我國102年起才有的「台灣女孩日」,是緣自於「國際女童日」,所以我們以未滿十八歲之女孩為台灣女孩日主要宣導對象,未成年的女孩,更需要我們社會各界積極給予平等‧尊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