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高二科際盃籃球賽注意事項
一、競賽規則:
1.採用國際籃球協會頒布最新籃球規則
2.比賽時間應包括4節,每節8分鐘,各節與延長賽(5分鐘)之間休息時間為2 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3分鐘,每節可暫停1次,每次1分鐘。
3.進攻隊必須在8秒內過半場;進攻投籃時,時限為24秒。
4.除第1節需跳球外其餘每節依紀錄台顯示之箭頭方向,在中線發球開始比賽。
5.每節內,每隊團隊犯規累計達3次後,自第4次犯規起進入加罰狀態。
6.球員個人犯規次數限制為4次,4犯滿即判出場。
7.本比賽為了避免賽程延誤,除暫停及第4節最後2分鐘停錶外其餘比賽時間皆不停錶。
8.本校因場地關係,取消2010年新規則中「籃下合理衝撞區」之規定。
9.換人時需經由場邊教練,向記錄台提出要求並聽從裁判指令換人。
二、其他:
1.各隊請於比賽當日12:30前至學務處體育組填寫出賽名單。
2.請當日比賽隊伍於16:20分準時出賽,逾時5分鐘(以大會時間為準)棄權論,不得異議。棄權者依競賽規程中規定處分。
3.出賽之球員均需穿著運動服裝(短褲、短袖)、球鞋並注意不得配戴任何飾品,否則不准出場。
4.出賽者均須準備學生證備查。
5.冒名頂替經查明屬實者,隊長記小過1次,頂替者記大過1次。
6.比賽日期如有更改或因雨擇期舉行(比賽日期均為星期一、二、四、五,若下雨則所有賽程將後順延),以體育組公佈為主,不另行通知。
7.比賽後成績公佈於學務處前方公佈欄。
8.出賽者須穿著具有號碼之球衣,便於裁判之判決。
9.比賽結束後,請至中場聆聽裁判宣佈比賽結果且秉持運動家精神與對手相互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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