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
圖書館首頁 > 圖書館簡介 > 視聽室管理規則
多 媒 體 視 聽 室 使 用 規 定
1.學生進入視聽室需符合下列規定並先填寫申請表格
2.開放學生使用時段>>12:10~12:30 及 16:00~17:00 [執行
學校或圖書館相關活動,則停止開放]
3.處理學科等相關作業須有[指導老師證明]並於17:00前經
圖書館主任或資源指導老師核准[未經核准之電腦皆處於
鎖定狀態],始得延長使用時間
4.學生違反規定或故意破壞公物,除依校規懲處外;將依情節
輕重,停權半年或一年並公告
5.上課時段僅開放給班級上課或老師開會使用
多媒體視聽室教師使用狀態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