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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臺北巿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實施計畫
發布日期 2019/1/28
發布單位 實習處
點閱次數 1923
詳細內容

 107學年度國中技藝競賽各職種實施計畫已經可以從【檔案下載】處下載】

臺北巿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實施計畫

107.12.13國中技藝競賽第一次工作會議通過

壹、依據

民國 95 11 21 日發布函頒,民國1075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9473B號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

貳、目的

一、  加強學生學習動機與興趣,增進學習成效及提升技能水準。

二、  藉由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活動,相互觀摩、分享教學經驗,提升教學品質。

三、 藉由競賽活動,使競賽成績優異學生,依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升讀高中職校,擴大學生進路發展管道,吸引更多具實作性向的國中學生參與。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臺北巿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四、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韻鏗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協和祐德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惇敘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臺北市私立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喬治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滬江高級中學、臺北市私立開南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育達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肆、競賽職類

機械職群、動力機械職群、電機與電子職群、商業與管理職群、土木與建築職群、化工群、設計職群(海報設計、基礎素描)、農業職群、食品職群、家政職群(美容、美髮)、餐旅職群(中餐、中式點心、餐服)、藝術職群,共16職類。

伍、報名對象

一、凡選讀107學年度該職群合作式技藝教育課程或技藝教育專班之國中九年級學生得報名參加,由辦理技藝教育課程之高中職校自行辦理初賽後,擇優選拔選手推薦參賽。

二、12學期選讀不同職群,且皆被推薦為參賽選手者,由選手擇一職群參賽,另一職群不得接受遞補選手。

三、各辦理技藝教育課程之高中職校參賽名額,視協辦單位可容納人數分配推薦額度。

陸、報名日期

一、1學期參賽選手推薦報名日期10818()110()

二、第2學期參賽選手推薦報名日期:108319()321()

柒、報名方式

一、由辦理技藝教育課程之高中職校,依推薦報名額度向承辦單位報名。

二、請協辦學校至【臺北市國中技藝競賽】(https://goo.gl/UKzofh)網站報名

三、每生以報名一職群一主題為限。重複報名者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獎項。

四、為避免出現重複報名之選手,請各協辦單位向選手就讀之國中再次確認。

捌、競賽內容

一、競賽內容應含學、術科,學科部分佔20%,其內容以職群概論為主;術科部分佔80%,依教育局公布職群課程架構表職群主題,選取1~2項競賽。

二、競賽試題:學、術科採題庫方式命題,並公布於松山工農【臺北巿國中技藝競賽】網站。

玖、競賽日期:108415()19()

拾、命題及監評委員

一、由各職群協辦單位聘請學科及術科命題委員各1位,監評委員3~5位。

二、命題及監評委員由協辦單位聘請,並由承辦單位統一陳報教育局核備。

三、監評標準:由各職群監評委員依各職群實作狀況訂定之,並依參賽學生總成績之高低順序排定名次錄取。

拾壹、錄取方式:得獎人數以該職群或主題參賽人數30%為上限(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其獎項分為第1~6名,各1名,共6名及佳作(若干名)

拾貳、成績公告相關事宜

一、請各協辦單位於108423(),將核章後成績表函送承辦單位,另電子檔請E-mailpra_cor@saihs.edu.tw信箱。

二、競賽成績經教育局核定後,於10851()10:00,公告於松山工農(臺北市國中技藝競賽)網站

三、選手如對成績有異議,請於公告當日下午16:00前由以書面傳真(Fax2723-7995)向承辦單位(松山工農)提出,再委請該職群協辦單位處理,逾期不予受理。

拾參、頒獎表揚:由承辦單位統籌辦理。

拾肆、獎勵

一、學生:參與競賽獲獎學生,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以資鼓勵,於獎狀內註記職群名稱及獲得名次。可輔導分發升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或透過「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保送就讀高職及高中附設職類科」進入高中職就讀。

二、指導教師:凡學生榮獲第1名至第3名的指導教師(以報名單上之教師為準,每生指導老師至多2),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並敘嘉獎1(以不重複為原則),以資鼓勵。

三、辦理本項競賽之承辦及協辦單位,其有功人員陳報教育局予以敘獎。

拾伍、經費:教育部補助經費及教育局編列預算支應

拾陸、本計畫奉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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