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第10點及第2點附表一、第4點附表二,自106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5年12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050102894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