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監察院函,為中央各部會暨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經年編列 預算辦理政策宣導,卻未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 贊助機關、單位名稱,涉違反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等情事 ,請督促所屬依規定辦理,以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一案 ,請查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