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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業務宣導:轉知各機關舉辦活動應先至「市政活動網」登錄相關資料及辦理經費核銷。
發布日期
2012/11/12
發布單位
會計室
點閱次數
1880
詳細內容
各位同仁:
一、各機關舉辦活動應先至「市政活動網」登錄相關資料,若未事先登錄不得辦理經費核銷。
二、活動係指開放民眾自由參與或有邀請媒體參加之活動。
三、教育局來函,請詳附檔。
相關連結
無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北市教會字第10130118900號函(pdf檔)
附件:各機關舉辦活動經費執行情形表(xls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