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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1.能認識藝術家及其作品風格、畫派。
2.增進美術常識及名詞,擴大美術領域的層次。
3.藉由中、西作品的思想情意,瞭解中西美術觀點,並能提升欣賞能力、增進美術知能。
4.能運用所學技法、材料從事個別創作。
教學內容
課程以教育部發布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一般科目藝術領域美術暫行綱要為依據:
1. 以大單元介紹入手,從鑑賞引導漸入創作類型探討,提供多樣媒材介紹及應用。
2. 注重美術知識、美術鑑賞、美術史,之學習活動以增進美術知能。
3. 設計學習單以配合大單元供學生自我成長及練習,刺激創作元素。
4. 採取老師講述,輔以多媒體介紹,依知識、鑑賞、表現三大領域開拓學生視野並增進美術鑑賞能力。
評量方式
本課程之評量悉依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及本校補充規定辦理:
1. 定期考查70%:含作品及學習創作單4〜5份。
2. 日常考查30%,包括:
(1)作業考查:記錄之筆記內容,能認真記錄並依時繳交。
(2)心得發表:發表參觀展覽之心得分享。
(3)學習態度:依學生上課認真態度、筆記、出缺勤狀況,做為學習態度考查的主要參考。
(4)為鼓勵創作,凡作品於各公開場合展示或發表,予以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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